我院有效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发布时间:2007-12-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王爱群院长作了重要批示,院党委李振荣副书记对团委学生处提出的评选方案进行了审阅,从9月份以来,我院2007--2008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完成了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数据上报。经过各系(分院)的评选和公示,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3人,奖励金额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19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2125人,资助金额1000—3000元/人年。团委学生处对有疑义的评选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调查落实,将最终确定的学生信息进行录入、整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是完成了五年制专科部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数据上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五年制专科部一、二年级非城市户口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团委学生处组织五年制专科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数据录入,并按要求为他们统一办理了发放助学金使用的银行卡。经统计,我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共有382人,资助金额1500元/人年。学生具体信息已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是完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团委学生处通过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并将最终数据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学年我院共为1674名学生成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达到了708.01万元,目前所有学生的贷款已发放到其本人贷款专用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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